記者陳盈貞/報導
臺東市資源回收場八日晚間發生火警,清潔隊員在巡檢時立即發現異狀,第一時間啟動緊急應變措施,火勢於十分鐘內順利撲滅,無人傷亡;經初步勘查,疑似因民眾將鋰電池混入一般回收物中,引發自燃所致。
市長陳銘風接獲通報後,立即趕抵現場關心消防與清潔隊同仁的狀況,他呼籲民眾務必配合正確回收程序,鋰電池不可隨意丟棄,請親自交由資源回收車人員收取,避免發生危險。
資源回收場發生火警案件中,經調查發現多數起因與廢鋰電池及高壓氣瓶錯誤丟棄有關,臺東縣環保局提醒,錯誤丟棄廢鋰電池、高壓氣瓶,經勸導仍屢犯者,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以上至六千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鋰電池一旦受高溫或擠壓,像是行動電源、手機與筆電電池等,若混入一般垃圾,經垃圾車壓縮或回收場高溫曝曬,極可能瞬間爆炸起火。
高壓氣瓶若殘留氣體受熱膨脹,可能瞬間破裂,若引燃周遭可燃物,不僅會迅速竄出高溫火焰並釋放有毒濃煙,也大幅增加消防救災難度,直接威脅清潔隊員與社區安全。
環保局呼籲,使用完瓦斯罐等高壓容器,應單獨包裝回收,暫存場所避免高溫、高熱的環境,杜絕爆炸或起火的風險。具高危險性的鋰電池則要跟乾電池分開回收,且需在正負極貼上絕緣膠帶,貯存於塑膠容器內防止電解液滲漏。
回收前除了在包裝上分別註記「內有高壓容器」、「內有鋰電池」等字樣標示之外,回收過程應主動提醒清潔人員,以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