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部某大學的一位學生,在風雨交加時遭傾倒的校園樹木壓住並因而喪命。在經過校方與檢調查證後,發現此一傾倒的校樹,早已受到褐根病的侵襲而脆弱不堪,可惜在台灣的各個校園與公共空間裡,鮮少有餘力能夠定期聘請植物病蟲害專家,逐一針對可能危及人車安全的大樹進行健康檢查及病蟲害防治。導致每每都要等憾事發生後,才來做災後的檢視,為時已晚。
舉凡巨木之凋敗,遇強風吹倒者雖有,但多半都是樹木本身的健康狀態已然岌岌可危。故往往未知其因,卻讓無辜的人車先苦嚐其惡果。同樣的,自古以來,一個國家的滅亡,未必都是因為出現了強大的外侮,而更可能是因為國家內部的腐敗與人心的撕裂。回顧中外歷史就能發現因內亂而覆亡的政權比比皆是,就算是當前的執政當局想方設法地與中國或中華淵遠流長的歷史切割,我們只要舉近代台灣史上抗禦外來政權的天地會的覆亡,便能舉證「無恃外敵之不來、恃吾內無有爭亂」之重要性。明末清初之時,天地會總舵主陳永華之所以能夠穩住大局,在台灣堅守20年,憑藉的的就是天地會裡萬眾歸一,不曾有內亂發生。但當陳永華過世後,馮錫範、劉國軒等隨即發動政變,殺了鄭克臧,並扶立年僅13歲的鄭克塽後,天地會的根本才出現動搖。換句話說,天地會內部發生了紛擾爭亂,才是台灣當時的政局覆亡的根本原因!
反觀當前世界強權的美利堅合眾國,立國才將要邁入第250年,且其聯邦組成又涵蓋極為多元的族群、語言、信仰與文化等,卻因為其憲法、聯邦法案與州法等皆一致地強調人權保障與權力制衡,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成為世界強權與國際領導者。美國的人權保障強調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州不得制定歧視性的法律。因此,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人民為歧視之行為。而在權力制衡方面,美國將國家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個部門,分別由國會、總統和法院行使。 這三權相互獨立、相互制衡,旨在防止任何一個部門權力過大,確保權力不被濫用。
回到國內,賴清德政府上任迄今非但未見任何重大政績,唯一的一個重大的宣示便是語出驚人地先將中國視為「境外敵對勢力」。姑且不論這個賴政府自己製造的敵人是強是弱,單單觀察民進黨主導的大罷免所產生的民間仇恨值之高與人民對立之慘烈,便不能不擔心曾經的美麗寶島終將自毀於內部之紛紛擾擾,根本不需要對岸的一兵一卒。台灣雖草擬有反歧視法,針對包括基於性別、種族、國籍、籍貫、殘疾、心理的群體保護疾病或心靈能力、性取向、性別、性別認同、性別特徵、宗教信仰、信條或個人政治意見等,都以法律明訂防止個人歧視(由個人實施)和結構性歧視(由不利於某些群體的政策或程序引起),但在反歧視法尚未通過施行的現在,政府卻只能任由因為同意與不同意罷免而撕裂的雙方極盡所能地相互歧視對立而無所作為。
台語有句俗諺:「家己殺,殺腹內」,意思是自己人傷害自己人,最知道自己人的弱點在哪裡,下手也最狠! 若比較新加坡的族群差異性遠比台灣更大,但新加坡人卻都能互相尊重,共存共榮。處在寶島台灣的我們,一定要這樣永無休止地內耗下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