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寓中/報導
萬榮鄉振興經濟禮金五千元十八、十九日兩天在各村發放,各村發放地點上午起許多民眾湧入現場領取(見圖,記者黃寓中/攝),十八、十九日二天未領取者,九月廿一日至九月卅則到萬榮公所三樓(萬榮鄉代會)領取,逾期不予發放。
萬榮鄉去年受到O九二三馬太鞍堰塞湖溢流及鳳凰颱風馬太鞍溪溢流等災害,經濟產業受到重創,加上偏鄉地區長久就業困難,除公務人員之外,農民及弱勢家庭生活大受影響,家庭負擔沉重,萬榮公所體恤鄉民的生活,「萬榮鄉振興經濟條例草案」在鄉代會審查同意後實施,其中振興經濟禮金符合資格的鄉民每人五千元。
凡一一五年五月廿六日(含當日)以前設籍於本鄉之鄉民且於發放當日仍設籍者、一一五年九月卅日前(含當日)已出生且已辦理出生登記者,皆符合領取振興經濟禮金資格,一一五年九月十八日至一一五年九月卅日死亡且未領取者,依民法繼承規定簽署切結書領取;發放振興經濟禮金公告日前死亡者,則不具領取資格,
萬榮鄉振興經濟禮金五千元十八、十九日兩天在各村發放,西林村於西林多功能活動中心、見晴村於見晴多功能活動中心、萬榮村於萬榮國小活動中心、明利村於明利村活動中心、馬遠村於馬遠社區活動中心及東光社區活動中心、紅葉村於紅葉多功能活動中心。
萬榮公所表示,振興經濟禮金九月十八、十九日在各村發放,未領取者,九月廿一日至九月卅則到萬榮公所三樓(萬榮鄉代會)領取,逾期不予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