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威凌 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29日指揮調查站前往縣府社會處等處進行搜索,並帶回處長陳加富等六人進行偵訊,並在30日0時依依貪汙罪諭令陳加富以40萬元交保,地檢署主檢廖榮寬表示,此次是針對0206善款的使用流向進行調查,並沒有所謂的政治考量而是蒐證已經完成。
花蓮地檢署29日指揮花蓮、宜蘭調查站、東部機動工作站等單位,前往縣府社會處等七處進行搜索,並帶回社會處長陳加富、承辦人、科員及廠商等六人,經調查站訊問後於晚間移往地檢署複訊,而在30日0時左右依貪汙罪論令陳加富以4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住居。
陳加富在步出地檢署時,面對媒體簡短以「大家辛苦了」回應即離去。花蓮地檢署主委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檢方偵辦社會處長陳加富等人涉嫌貪汙治罪條例部分,在專案檢察官複訊後,陳姓被告以40萬元交保候傳,莊姓被告則以5萬7千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對於此案,縣府發出聲明強調,檢調選在選舉將近之時針對久遠案件大動作偵辦,其動機,恐引發外界疑慮。呼籲司法機關秉持客觀、公正及比例原則,恪守偵查不公開,勿讓司法程序受到政治因素干擾,更不應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
面對縣府發出聲明,廖榮寬則表示,檢方偵辦此案件和政治無關,而是蒐證已經成熟,而證據顯示時任副處長的陳姓被告涉案情節較重,所以才會進行約談。
花蓮縣府行研處新聞科長李冠霆表示,花蓮縣府一切行政作為皆依相關法令規辦理,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對個案內容不多做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