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康/報導
秀林鄉日前發生住宅火警,現場為一樓平面的RC建築,作為服務村里辦公室。屋主自訴發生火災的時候,聽到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做動的聲音,查看後發現堆在電器附近的雜物起火,立刻報案請求協助並嘗試滅火,花蓮縣消防局新秀分隊接獲報案立即前往查看,到達現場時民眾已將火災撲滅,所幸沒有人員傷亡。
圖:秀林鄉夜晚驚傳火警,幸賴火災警報器示警民眾即時自撲。(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花蓮縣消防局八日指出,民宅火警發生後,新秀消防隊與新秀婦女宣導隊,一同前往現場災後訪視,並關心災後狀況。向民眾宣導關於「五不一沒有」的用電原則。包含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用,「不「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以確保居家用電安全。
除了要牢記「五不一沒有」的用電原則,民眾應提升家用電器設備、電線等本質安全,經常檢視家中插頭及插座是否有焦黑、綠鏽或累積灰塵之現象;使用延長線務必選擇有「商品安全標章」及保險絲安全裝置或過負荷保護裝置之產品,並避免延長線旁堆積雜物或受到物品壓迫,以免造成意外發生。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這次火災因住宅火災警報器即時偵測示警,讓屋主得以及早得知火災發生,及早發現,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政府為加強住宅火災即時預警,於消防法第六條規定,住宅場所的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其目的即在於「及早發現火災、及早避難」,提升及保障住宅防火安全,降低火災發生機率及人員傷亡。
花蓮縣消防局說,推廣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器已行之有年,近年來亦不乏許多住警器成功做動的案例,消防局積極地爭取經費及善心人士的捐贈,目前花蓮縣住宅用警報器的裝設率已達九成以上,幾乎家家戶戶都有一顆住警器在守護縣民的家園。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便利,僅靠電池就能運作,但提醒民眾安裝後的定期保養測試更不能忽略,除了平時需自主檢查功能正常性及電池電量是否足夠並適時更換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