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婕妤/報導
縣議員楊華美日前接到吉安鄉仁里村民陳情,指南埔15街巷口長期有廢棄車堆放,已經好多年了,居民深受其擾。昨天楊華美與環保局、吉安分局、吉安鄉公所、仁里村長等人到現場會勘,判斷這塊地雖然是私有地、但屬於既成道路,多年來的廢棄車問題,終有解決的可能。
圖:議員楊華美接到吉安鄉仁里村民眾陳情,前往關心廢棄車問題。(議員楊華美提供)
廢棄車輛長期占用道路、公私有地的情形很多,不但有礙觀瞻、孳生蚊蟲、藏汙納垢,又因為破窗效應,可能為社區帶來負面影響。不過有時就算民眾舉發,公部門也不見得能處理。南埔15街的居民就說,他們跟鄉公所、警察局、環保局,都檢舉過,但是都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楊華美說,關鍵點在於,目前法規(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只有規範「道路」;在道路以外的地方,就算是公有地、就算有管理機關,他們對沒掛車牌的廢棄車也莫可奈何。
楊華美以她接過的民眾陳情為例,花崗山烏克麗麗公園停車場、北濱公園停車場、尚志橋下都有廢棄車長期停放,就是因為無車牌而無法處理。
楊華美表示,因為現行法規侷限,環保局無法處理未掛牌的車輛,所以她從109年開始,就建議縣府仿效台中市,訂定花蓮縣「公私有土地未懸掛車牌廢棄車輛清除處理」的自治條例,賦予公權力執法的依據。終於今年5月環保局將草案送進議會,也已經通過保安小組的審查。
楊華美說南埔15街的情形,經相關單位在現場會勘,若是既成道路,又可以查出車主身分,最終應該可以依程序清除。
楊華美期待自治條例三讀通過,目前除了台中市,基隆市、金門縣也都有訂定自治條例。她也提醒民眾,如果有廢棄車輛的問題,可以直接跟環保局或轄區警方通報,做初步的土地權屬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