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柏霖/報導
二○二○年立法院臨時會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用肚子頂她背部三次,求償五十萬元。一審法官判陳判應賠償范八萬元,陳上訴,台北地院二審六月六日駁回上訴,判陳要賠范八萬元確定。
圖:民進黨立委范雲事後表示,將法院判決八萬塊的賠償金,將全數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
立委范雲事後發文表示,「我們職場申訴制度、法律與文化,對受害人都太不友善,直到現在,還是有人在網路上質疑,我的控訴是政治操弄。」
范雲說,「感謝這些質疑與冷嘲熱諷,讓我親自感受到性別暴力的受害人所面臨的煎熬困境,我會將這個經驗,轉化為在立法院的動力,改變對受害人如此不友善的法制環境與文化。」
范雲強調,也許無法讓臺灣社會不再出現性騷擾的加害人。但會努力,讓所有不要就這麼算了的受害人,不分性別,都能夠被好好地接住。
圖:民進黨立委范雲事後表示,將法院判決八萬塊的賠償金,將全數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
范雲也提出三個問題,希望和大家一起思考:
第一,為什麼連一位擁有資源、權力,還很幸運因為發生在公開場合,有證人、有證據的受害人,要贏得這一場申訴與司法正義,都這麼辛苦?
第二,范雲說為什麼她出面指控性騷擾後,要面對排山倒海的攻擊,對她的各種公開羞辱,甚至叫她去照照鏡子、不要往自己連上貼金等二度傷害?
第三,如果這位性騷擾加害人,在法院判定他是性騷擾犯後,因為他的政治實力,還可以繼續在國會擔任立委;在勝訴後,還是得被迫在職場上見到他,並且在看到他時感到噁心。
范雲最後表示,法院判決八萬塊的賠償金,她將全數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 ,指定幫助性騷擾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