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聲戲院18年後變身家樂福超市

記者田德財/報導

十八年前停業的國聲戲院,三十變身為家樂福超市量販店,雖然戲院建築早已拆除, 但四周街景草木依舊,仍會勾起許多老花蓮人的記憶,包括許多情侶相約在戲院欣賞院線片、未婚青年男女在此定情的戲院、政府機關在戲院辦活動。

圖一:當年國聲戲院如今成為家樂福超市。(記者謝宗璋/攝)

國聲戲院於二○○六年停業,二年前拆除,拆除後一直是移動式小攤販租賃使用,雖然一度傳聞某生活用品量販要進駐,事後也是無聲無息,直至今年,家樂福大量的傳單發送至市區家戶,確認此塊用地做為超市使用。

家樂福量販店在花蓮經營二十六年,是東臺灣第一家超市則設在此地,為全臺第二四七家分店,賣場面積九百平方公尺,有一般超市銷售用品,也呼應花蓮地區消費需求擴大附設蔬食專區,還有臺灣名產區等。

國聲戲院的誕生與停業在花蓮的戲院發展史上寫下一頁,花蓮縣全縣戲院最多時有十五家,除原住民鄉,幾乎各鄉鎮都有一家到二家,但以花蓮市最多。如今花蓮市區各戲院已沒有繼續演戲或放電影了,只剩下火車站前的電影城。

圖二:國聲戲院當年排隊買票看電影的人潮。(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田德財攝)

如今,博愛街的天祥戲院己改建為渡假飯店,中華路的中美戲院火警後,目前仍是地圍籬著,林森路的國聲戲院十多年也吹熄燈號,明義街的豪華戲院,也打烊養蚊子多年,中正路的美琪戲院,拉皮改建為觀光飯店 。

當年有一家戲院叫第一劇場,後又稱東台劇場,許多人都忘記在那裡,老一輩人說,是在天祥戲院斜對面的巷子內,民國四十九年一場大火警燒毀,沒有再建戲院,僅建商店小巷,但位處偏僻,許多門市一意都做不起來。

當年開戲院的老闆都是「有錢人」,其中國聲戲院的老闆是誰許多都不知,後來花蓮市民傅仕華,提出一件民事訴訟,才爆出國聲戲院若干股東糾紛內幕。

傅仕華當時指出,他與游銘城、紀輝武、林彥良四人於八十三年八月間,簽訂合夥契約書,四人出資購買國聲戲院,持股比例依次為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卅五、百分之廿 、百分之五。

他說,因戲院負責人在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時需要高中畢業以上,四人無一具備,四人同意暫以游銘振之兒子游文祥登記,但九十一年間游銘振死亡,戲院股東於九二年十月決議變更負責人名義為第三人林再源,但尚未辦理,傅仕華先提出訴訟。

當時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蘇嫊娟審理後認為,國聲戲院既是四人合夥,而本件訴訟僅傅仕華人一所為,屬於當事人不適格,換句話說,傅仕華沒有權單獨提出訴訟之權。

法官並指出,四人合夥經營,卻以他人及獨資名義登記,恐涉及商業登記法所謂虛偽不實之情形,國聲戲院為規避相關法令,此方式登記是否有效也有可議,因此該案應駁回。

圖:當年的國聲戲院停業拉下鐵門。(本報資料照片)

戲院不僅是娛樂場域,更是年輕人留下許多甜蜜回億的地方,例如,湖北省黃陂縣籍的周斌傑,隨部隊來台後轉到花蓮,休假常到花蓮國聲戲院一個人看電影,有一次電影散場後,遇見一位心儀的女性。兩人經過交談、數月交往,戀情在戲院萌芽,終於相戀結為夫妻,育有一雙兒女。退伍後,在花蓮縣榮民服務處任職七年,為榮民服務,之後於一九九四年至二○○二年擔任花蓮市民勤里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