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進駐花蓮成立危老輔導團提供全方位協助及服務 賑災基金會也以專案給予災民適當生活補助

記者田德財/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表示,為協助花蓮復原,中央推出「公共設施復原重建」、「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等方案,也請內政部進駐花蓮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及「花蓮重建辦公室」。

為協助花蓮震後重建,鄭文燦主持「○四○三震災復原重建方案」會議,邀集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張景森、秘書長李孟諺及各有關部會研商後續復原重建方案。

圖:為協助花蓮震後重建,鄭文燦主持「○四○三震災復原重建方案」會議。(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後透過新聞稿表示,鄭文燦會中聽取包含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學校受損校舍重建、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受災戶住宅修繕及重建補貼方案、受災民眾慰問金補助、金融機構協助措施、災區就業扶助方案與經費評估、災後重建組織架構,以及受災戶學貸利息、健保、勞保、農保、國民年金、水電費、房屋稅、地價稅等減免方式方案。
增加振興補助額度
鄭文燦要求,相關部會針對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應增加振興補助額度,並請主計總處匡列適當經費額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也應盡速盤點災區重建需求,並對受震災影響建物完善各項補助措施。
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鄭文燦指出,後續請內政部主導進駐花蓮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及花蓮重建辦公室」,實地了解民眾需求,提供全方位協助及服務事項,同時賑災基金會也應專案給予災民適當生活補助,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此外,鄭文燦強調,受災戶若符合災防法相關規定,可適用學貸利息補貼、勞保、農保、健保、國保及水電費、租稅減免等措施,相關部會應盡速協助災民辦理,減輕災民負擔。
重建經費超過二百億元
鄭文燦提到,根據工程會及主計總處統整各機關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經費需求,總經費預估超過二百億元,經費來源包括公務預算、特種基金、第二預備金、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及中央地方災害準備金等,若非屬公務預算項目可以支應者,由「賑災基金會專案募款」募得的善款專案協助。

新聞稿指出,依據陳院長於四月四日赴花蓮災害應變中心進行視察時指示各部會應以「從優、從速、從簡」三項原則,盡全力協助地方政府救災及重建,後續復原重建部分,由吳澤成政務委員作為行政院聯繫窗口,○四○三花蓮地震專案小組透過跨部會整合、協調,列管推動復原重建。

專案小組包括主計總處、工程會、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農業部、教育部、環境部、原民會、文化部、衛福部、勞動部、金管會、財政部,積極推動各項公共設施復原重建、民間補貼及產業振興與減免措施。後續將請內政部主導進駐花蓮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及花蓮重建辦公室」,實地瞭解民眾需求,提供全方位協助及服務事項。

鄭文燦強調「○四○三地震」嚴重影響災民生命、身體、財產及居住安全,今日所研擬之「○四○三震災復原重建方案」(包含各項救、補助及福利事項)仍須各部會從災民角度出發加以精進。在兼顧公平正義之原則下,中央與地方務必嚴謹積極,攜手合作,與災區民眾同舟共濟,在最短時間內,落實各項復原重建事項,用溫暖堅韌的精神,全力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振興產業、安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