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震中心召開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作業技術講習會

記者何國豐/報導
 0403強震花蓮地區建物受損嚴重(見圖:記者李伯霖/攝),根據花蓮縣政府統計,受損建物總通報件數三百九十二件,黃單卅六件(戶數一千零卅五戶)、紅單四十二件(戶數六百七十戶),為協助受災民眾瞭解災後建築物弱層補強相關補助流程及規定,及災後相關慰問金與補貼辦法,縣府每晚都排定各局處昭開說明會,十五日上午國震中心於縣府召開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作業技術講習會,邀集建築師、結構技師及土木技師瞭解耐震弱層補強流程。

 縣府建設處表示,對於集合式住宅紅黃單的說明會,縣府將於四月十八日前依序辦理七個場次的說明會,以便鄉親了解修繕計劃,之後也會針對其他類型的建物進行說明,修繕跟重建需要大家共同討論才能往下走,我們一起努力。針對耐震補強相關補助流程及規定,目前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的建物補助須符合下列任一資格:(一)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卅分者。(二)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者,也就是紅黃單建築物;補助方案則概分為A、B、C三種,依據補強施作面積大小酌予補助,每件最高補助新台幣四百五十萬元整,並以不超過總補強費用百分之八十五為限。

 講習會中,國震中心邀請國震中心邱聰智博士主講耐震弱層補強計畫簡介及耐震弱層補強審查注意事項,涂耀賢博士主講補強方案A、B設計準則等。建設處表示,依照內政部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作業。弱層補強執行依據「主動輔導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弱層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補助私有建築物標的
方案A、方案B適用對象:公寓住宅大廈、住商混合大樓(住宅使用比率達二分之一之建築物)及連棟透天厝
(建築物補助對象限非單一所有權人)。若申請案件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卅分、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或經執行機關認定耐震能力具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補助上限得提高為「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並以不超過總補強費用百分之八十五為限」。

 建設處表示,事實上,從0206花蓮地震後包括吉星華夏、富臨門及昇園大樓等都申請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經過0403地震顯示大樓建物的耐震成效相當不錯,截至目前尚未有受災民眾申請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縣府會持續進行宣導與說明。縣府也會向內政部爭取擴大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