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小菁/報導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見圖:記者張小菁攝)在十七日花蓮縣議會第二十屆第二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針對花蓮縣內的農地管理及山坡地水土保持的議題,向縣長徐榛蔚與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提出質詢。
針對縣府農地管理問題楊華美議員表示,縣長徐榛蔚名下農地違規使用、順安村農地遭沙灘車業者租用,以及秀林鄉農地被當作廢棄車放置場。楊華美指出,談到稽查取締,就衍生出公部門有「抓小放大」的嫌疑。近年來中央衛星監測通報頻率增加,已從每月一次縮短至每周一次,疑似導致土地違規稽查案也隨之增加,因此引發質疑,認為對一般民眾農業用地違規較為嚴格,卻放過違規大戶業者?
楊華美詢問農業處長陳淑雯,針對農地非農用,縣府是否「抓小放大」?是不是只要違規,通通都說申請變更轉型,直到申請核定下來之前,都不用再繼續裁罰?
農業處長陳淑雯回應,對於農地用途先由公所進行稽查,上報縣府後,再去現場會勘,不會「抓小放大」;民眾如欲申請農地變更用途,農業處會給予輔導,在申請期間如未改善,地政處也仍會持續開罰。
楊華美表示,今年十月月,監察院公布一項調查報告,主要是有民眾陳情,玉里鎮「長良林道」旁之山坡地,遭擅自開發超限利用、違法種植生薑,導致污染山林及水源。為避免防汛期造成土石流、影響環境及附近居民安全,監察院決定調查此案。經過半年的調查,監察院發現花蓮縣政府在處理水保業務時,行政程序有多項疏失、並提出糾正。
楊華美說,根據水土保持法規定,山坡地整坡作業需要提出水保申報書。而「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提到,挖方及填方加計總和滿二千立方公尺就要用「水保計畫」、未滿二千立方公尺就可以用「簡易水保」。由監察委員調閱的簡易水保申報書可以看到,民眾的水保申報書中,「挖、填方總和」欄位均空白未填列,縣府如何知道農民到底是要用「水保計畫」還是「簡易水保」?還有申請人沒有依規定檢附實施地點的土地位置圖,排水、沉砂池、植生綠帶等水土保持設施平面配置圖,資料東缺西缺,縣府竟然還可以核定通過?
楊華美說,在簡易水保申請流程中,農業處竟只執行書面審查,施工與完工檢查都直接由公所處理,但是這兩項應該也是農業處水土保持科的業務。楊華美指出,花蓮縣內山坡地面積為全台第一,但是整個水保科竟只有十三名人員,而且一一三年農業處共三點六億的預算中,水保科僅占百分之三點一。除此之外,水保科除了水土保持的業務外,縣內農地管理也是該科的業務,只有金門、連江兩縣如此編制,但這兩縣的農地與山坡地面積與花蓮完全無法相比擬,應該調整其編制。
縣長徐榛蔚回覆,對於農業處水土保持科的編制,可以依據實際狀況進行調整;去年縣府就成立水土技師進行縣內水土保持勘查及建議的業務,但是花蓮縣幅員實在太大,執行有其難度,所以農業處有委託第三方專業團隊,共同進行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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