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太魯閣國家公園未來的展望系列報導之五

2023-06-24

前言

    太魯閣國家公園雖然名響中外,但許多設施不符遊客理想與需求等諸多缺失,依內政部統計,遊客人數自一○○年以來竟是逐年降低,最高時一年六百三十二萬人來人次,滑落到近二年的二百多萬人次,如果不針對缺失改善、重視文化資產保存, 擦亮金招牌,這座國家公園的名氣將褪色。

 

記者田德財/報導

 

太魯閣國家公園綜合了生物多樣性、峽谷、高山、斷崖與原住民文化,是一座壯麗兼具優美與多元景緻的自然與人文資產。有學者研究發現太管處應該及早制定「觀光發展策略」,在生態保育中應加強遊憩景點的安全設施及歷史文化的保存。

太管處曾委託中華民國國家公園學會,以「公眾對太魯閣國家公園經營管理態度之研究」為題,由研究主持人劉卲川, 協同主持人許義忠、魯炳炎, 研究助理徐孜妮、陳雅慧的研究報告指出,

 

研究指出,國家公園觀光發展規劃等同於區域觀光發展規劃。太管處應該及早制定「太魯閣國家公園之觀光發展策略」,太管處在從事「生態保育」之行銷時,應針對特定族群為對象。

 

在「生態保育之經營管理態度上」:太魯閣國家公園應該加倍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太魯閣國家公園應該加強保護未受破壞的原始森林。 太魯閣國家公園內應該設立更多生態保護區。

 

在「觀光發展之經營管理態度上」;太魯閣國家公園的管理應該強調觀光發展與經濟收益。太魯閣國家公園當地居民及家庭的經濟收益比生態與野生動物保護更重要。太魯閣國家公園的管理應該強調更廣大群眾的利益(如:原住民生計),而不只強調觀光與其他經濟產品 ,而不只強調觀光與其他經濟產品。

 

當地社區經濟發展應該列為太魯閣國家公園的最高優先政策。 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觀光及所有經濟活動都應該被許可,即使因而降低園區景觀的美麗亦為可接受之範圍。太魯閣國家公園立霧溪流域及其支流應該允許從事遊憩活動,即使因而造成一些生態衝擊亦為可接受之範圍。

太管處公告說,為維護遊客安全暨保護砂卡礑溪豐富的生態資源,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禁止事項規定,太魯閣國家公園轄內禁止游泳、溯溪等水域活動,呼籲來訪的國內外遊客協助遵守這項與太魯閣山水的友善約定。請協助國家公園「除了足跡什麼都不留,除了攝影什麼都不取。」以綠色旅行的友善環境信念,拜訪砂卡礑步道,欣賞天然美景。

 

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 曾獨立評論發表文章指出

,很多人不理解,國家公園怎麼容許資源利用?事實上,對於國家公園這個層級的保護區而言,一定程度的資源利用行為是允許的,尤其是非消耗性利用。

 

文章說,在這個議題上,對原住民族尤其不正義的措施是,他們經常先被剝奪資源利用權,然後國家卻將這土地與資源,拿來作為發展觀光的遊憩資源。

 

以砂卡礑的案例而言,我們等於是犧牲原住民利用那條溪流的權利,然後開放給遊客免費使用。有些人會說,「原住民跟觀光客待遇一樣,都只能在步道上遊覽,不能親水,因此沒有被特別剝奪權利」,但這是一個不瞭解脈絡的說法,對在地人而言,他們習慣的遊憩方式不會像觀光客一樣只是在步道上健行觀光,在水邊戲水、聊天、休息(在國家公園外還包括抓魚)才是最日常生活化的資源利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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