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康/報導
從台北開車到花蓮旅遊的一對陳姓夫妻,十四日晚間前往豐川派出所報案,駕駛小轎車到花蓮車站前餐廳吃飯後,一直找不到自己的愛車,夫妻倆在火車站附近徒步來回遍尋不著,只能報案請警方協助;員警根據夫妻倆的描述,很快的在花蓮市國聯一路上發現愛車。
圖:夫妻花蓮遊忘記停車位置,花蓮警方熱心協助尋回 。(花蓮警分局提供)
花蓮警分局指出,陳姓夫妻向警方報案指稱,自行從台北開車來花蓮市區旅遊,到了花蓮火車站附近,將車輛停放在路邊後前往餐廳用餐,在用餐後,準備返回停車處時,居然忘記愛車停放位置,夫妻倆在火車站附近徒步來回遍尋不著,只能報案請警方協助。
花蓮警分局表示,警方了解狀況後,豐川派出所所長周庭安與警員吳伯亨前往察看,並派員在花蓮火車站附近大街小巷來回的協尋,隨後在火車站一旁的花蓮市國聯一路上發現該部車輛,並立即通知夫妻前來確認,夫妻倆頓時焦慮的情緒煙消雲散,頻頻向警方致謝,也對自己粗心忘記停車位置,感到不好意思。
花蓮警分局呼籲,停放車輛時,要留意並記住周圍的環境特徵。如建築物、商店、標誌、樹木或其他地標物,或使用手機拍照功能記錄相關位置,避免欲使用車輛時,發生找不到車子的窘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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