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威凌/報導
頭目上山狩獵遭電死 縣議員林正福要求縣府宣導重視
#關心部落聚會所新建規劃進度
#請縣加速新社海堤和小湖船澳修繕
#頭目上山狩獵遭陷阱電死家屬要提告
廖威凌 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員林正福15日針對壽豐鄉台九線陸橋拆除、部落聚會所、新社海堤與小湖船澳等問題,在議會定期大會中進行質詢,對於壽豐一名古姓頭目上山狩獵,卻遭人為陷阱電死,家屬傷心難過要提告地主及設陷阱者,對於這起不幸事件,林正福要求農業處和警察局要加強宣導,以避免這類情況再發生。
花蓮縣議員林正福在質詢中表示,住在壽豐鄉月眉村的古姓頭目,因下個月就是族人的狩獵祭,所以他申請了狩獵許可證在8日上山狩獵,結果在山區疑似誤觸電網而死亡。經他了解,頭目誤觸的電網高達1萬伏達,而這樣的電壓已經超過一般農民用來驅趕危害作物的野生動物,而這件意外相關單位有無接到通報。
對此,農業處長陳淑雯答詢時指出,縣府與林務局近年來推廣的防猴電圍網防治,是目前驅猴最有效的辦法,今年有十位農民申請補助,每戶一萬五千元,配合裝設低電流性的放電,讓獼猴觸電疼痛,但不會危害性命,同時也能阻擋山豬、山羌等野生動物,對人及動物都安全。
陳淑雯說,針對私設電網的問題,處裡也曾發函詢問過農業部,但無相關的法規或強制規範,但私設電網若造成了人員的傷害,基本上就會觸法,而這個案若真的因電網導致死亡,檢察官應該會以過失致死或業務致死來提起公訴。
縣警察局長呂世明也表示,針對這個私設電網的嫌疑人,他設置電網主要是去獵捕之用,所以這個後來讓民眾誤觸後,本案已經報告地檢署那本案也已經由地檢署在指揮偵辦,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獵捕野生動物是不得以電擊的方法來為之,它是有相當的刑責跟罰金,至於宣導的部分,縣警局也會透過相關的治安的座談會,或者是部落的聚會去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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