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市區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設施維管成本龐大,每三年還需委託專業機構檢驗,審計部花蓮審計室查核,包括花蓮市、吉安鄉和玉里鎮共計有十二處村里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未報請備查前已開放使用或已逾三年未委託專業機構檢驗。花蓮市公所共計有九處公園包括中山公園、林芥公園長頸鹿公園、進豐園區根努夷公園等,市公所工程隊廿八日表示,中山公園已完成備查,國富十街公園、後備軍人公園及主權里活動中心社區花園已完成設施更新,主農里活動中心社區花園申請經費改善。
圖:主農里活動中心社區花園附設兒童遊戲場損壞,市公所移除爭取經費改善。(市公所提供)
市公所表示,有鑑於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設施維管成本龐大,每年估計數百萬元維管,每三年還得委託專業機構檢驗,正檢討研議以安全永續及免辦理檢驗適合兒童遊戲的場所來取代,避免兒童遊戲場內設施損壞或等待檢驗,親子無法使用以及降低維管經費。
審計室查核指出,為維護兒童遊戲安全,督導轄管都市計畫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維護管理,惟仍有未報請備查前已開放使用或已逾三年未委託專業機構檢驗,亟待責成覈實改善,以符管理法制。
縣府為維護管理公園及其設施訂頒花蓮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明定都市計畫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管理機關為縣政府或各鄉鎮市公所。另衛生福利部於 一零六年一月廿五日修訂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管理單位在兒童遊戲場設施開放使用前,應陳報該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且應於修正後六年內檢具表件向該管兒童遊戲場設施主管機關完成備查手續。縣府轄管都市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維護管理情形,
審計室查核缺失有,部分都市公園附設兒童遊戲設施未依規定報請業務主管機關備查前,即已開放使用,或檢驗已逾三年未再委託專業檢驗機構辦理檢驗,允待督促各該管理機關積極依規定辦理,以維護兒童遊戲環境安全。二、內政部營建署於一百一十一年十一月已將兒童遊戲場設施增列入「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環境督導計畫」考核項目,惟縣府尚未擬訂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稽查作業計畫,辦理遊戲場設施稽查作業等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
截至目前,花蓮市、吉安鄉等公所依規辦理中山公園、買菸廠共融公園、希望公園等三處遊戲場備查程序,玉里鎮鎮民廣場已完成備查,林芥公園等四處,函請各管理單位辦理遊戲設施檢驗作業,另國富十街公園、後備軍人公園及主權里活動中心社區花園已完成設施更新,主農里活動中心社區花園申請經費改善。玉里鎮鎮民廣場已完成備查。